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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 2020- 11- 27 16: 02 信息来源: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浏览次数:
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 权利人 | 不动产权利类型 | 不动产单元号 | 不动产坐落 | 备注 |
1 | 浙(2017)嘉秀不动产证明第0014793号 |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秀洲支行 | 土地/房屋 | 330411002041GB00561F00100070 | 嘉兴市油车港镇恒大绿洲10幢2003室 | |
2 | 浙(2017)嘉秀不动产权第0025084号,浙(2017)嘉秀不动产权第0025085号 | 邓祥英、杨涛 | 土地/房屋 | 330411002041GB00561F00100070 | 嘉兴市油车港镇恒大绿洲10幢2003室 |
公告单位: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0年11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