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索引号: 330411JD070000/2024-216009 有效性:
发布单位: 新塍镇 生成日期: 2024-04-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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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开方式: 主动公开
发布单位: 新塍镇
生成日期: 2024-04-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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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 新塍镇

关于召开《新塍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(2021-2035年)》听证会的公告

发布日期: 2024- 04- 28 11: 38 浏览次数:

2024年01号

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是党中央、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。按照国家、浙江省、嘉兴市和秀洲区统一工作部署,我镇组织开展了《新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-2035年)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编制工作。为广泛凝聚共识,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,根据《自然资源听证规定》第十二条、第十三条的规定,拟决定举行《新塍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(2021-2035年)》听证会,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。现公告如下:

一、听证会时间:2024年05月29日(星期三)下午02:00

二、听证会地点:新塍镇人民政府三楼二号会议室

三、听证会举办机构:

四、听证内容:听取社会公众对《规划》的意见和建议。

五、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:

1.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听证会代表或旁听资格。

2.申请人请持单位介绍信或居民身份证于2024年05月13日下午4:00前新塍镇提出书面申请(听证会报名信息表附后),经新塍镇指定后获得代表资格,由听证举办机构发放《听证通知书》及相关材料。参加报名未获听证代表资格的单位和个人经允许可以列席参加旁听,由听证举办机构发放《旁听通知书》。

3.经指定获得代表资格的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,如实反映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内容的意见和建议。

4.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,对本次规划的科学性、合理性、可行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
5.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,会后收回。

不明事宜,请来电咨询。联系人:凌晨,电话:0573-83679065。

特此公告。

附件:听证会报名信息表.docx

新塍镇人民政府

2024年4月2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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